歐洲托盤協會(the European Pallet Association)1991年由德國鐵路協會、法國鐵路協會等鐵路協會建立,旨在制定、監(jiān)測歐洲托盤的標準。歐洲托盤協會是核發(fā)EPAL托盤生產執(zhí)照的*機構。目前的成員遍布整個歐洲,在美國和澳大利亞亦有協會成員。
EPAL通過獨立的檢驗體系,與歐洲各鐵路協會攜手,共同維護歐標托盤在歐洲范圍內質量保證與質檢水平。歐洲托盤協會的托盤并不于在歐洲循環(huán)使用。歐標托盤根據IPPC及UIC規(guī)定制定標準,使得歐標托盤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循環(huán),各成員皆同意便捷的托盤流通,即“托盤換托盤”。一個重要的發(fā)展趨勢是,托盤的生產成本將不再僅僅由某一個私人或某一個公共機構來承擔,而是由購買托盤的zui終用戶們來分攤,托盤將被賦予商業(yè)價值,以達到物流成本*化的目的。/
歐標托盤(歐洲標準托盤)簡介
EPAL托盤采用實木或合成木材制成,對托盤的規(guī)格尺寸,承載能力,木材的種類、濕度,托盤釘的規(guī)格、外觀都有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標準要求,符合IPPC及UIC規(guī)定。在托盤的幾個部位和托盤釘頭上都有特定的標識,每一批產品都必須通過嚴格檢驗方能出廠。托盤在循環(huán)使用中,用戶會按照統(tǒng)一的標準判定托盤是否需要維修或淘汰。統(tǒng)一的標準,嚴格控制的質量控制體系,保證了EPAL托盤在*范圍內安全使用,便捷順暢地流通。
歐標托盤(歐洲標準托盤)特征及識別
歐標托盤(歐洲標準托盤)的優(yōu)勢
1. 商業(yè)價值:可重復使用的歐標托盤對歐美地區(qū)的進口商來說具有重大的商業(yè)價值,既可以直接轉交給下一個客戶繼續(xù)使用,又可以與其他歐標托盤進行交換。
2. 功能性:許多歐洲倉庫和物流公司都具備自動搬運系統(tǒng),只接受真正的、通過正式檢驗的歐標托盤。用其他托盤運送的貨物到達這些公司時必須更換成歐標托盤,這造成巨大的成本和時間損失。而大部分高價值或危險品貨物在歐洲通常都會由這些具有設備的公司處理。
3. 低稅率:根據歐盟制定的減少包裝廢棄物法令,歐盟國家對于不可再利用的托盤征收很高的包裝廢物處理稅,而歐標托盤無疑不在此列。
4. 管理制度:在非營利性機構EPAL的嚴格管理之下,歐標托盤的制造和維修在*都遵循統(tǒng)一標準,確保*、安全的使用。
5. *:歐標托盤是獲得*的六種托盤之一。
UIC 435-2
規(guī)格為800×1200mm、四叉孔、歐洲木質平托盤的質量標準
UIC 435-4
歐洲平托盤和歐洲Y型箱式托盤的修理質量標準
承載能力
歐標托盤是根據以下貨物堆放或所使用之叉車設計的:
1000kg 無規(guī)則擺放于托盤上的普通貨物。
1500kg 規(guī)則平整擺放于整張托盤上的貨物。
2000kg 緊湊、規(guī)則擺放于整張托盤上的貨物。
當托盤放在平整、剛性的水平面上,且貨物平整均勻擺放在整個托盤面時,多個載荷托盤相互堆垛,zui底層的托盤必須能承受額外4000kg(共6000kg)的zui大載荷。